搜索
搜索
东晟动态
东晟动态

资讯详情

《常州司法》刊登本所马鹏飞、王晨律师承办案例

  • 分类:东晟新闻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6-08
  • 访问量:

【概要描述】近日,《常州司法》“案例分析”栏目刊登了本所马鹏飞、王晨律师承办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该案件中,原告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被告夫妻双双告至法庭,然而被告之一妻子却从来不知道该笔债务的存在,事觉蹊跷的妻子委托我所律师代为处理相关诉讼。在该案件的办理中两位律师认真分析案情、搜集证据,紧扣法律规定,最终从夫妻共同债务这一案件要点切入,提出夫妻一方举债未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的,不应作为共同债务处理,并结合证据充

《常州司法》刊登本所马鹏飞、王晨律师承办案例

【概要描述】近日,《常州司法》“案例分析”栏目刊登了本所马鹏飞、王晨律师承办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该案件中,原告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被告夫妻双双告至法庭,然而被告之一妻子却从来不知道该笔债务的存在,事觉蹊跷的妻子委托我所律师代为处理相关诉讼。在该案件的办理中两位律师认真分析案情、搜集证据,紧扣法律规定,最终从夫妻共同债务这一案件要点切入,提出夫妻一方举债未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的,不应作为共同债务处理,并结合证据充

  • 分类:东晟新闻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6-08 12:49
  • 访问量:
详情

近日,《常州司法》“案例分析”栏目刊登了本所马鹏飞、王晨律师承办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该案件中,原告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被告夫妻双双告至法庭,然而被告之一妻子却从来不知道该笔债务的存在,事觉蹊跷的妻子委托我所律师代为处理相关诉讼。在该案件的办理中两位律师认真分析案情、搜集证据,紧扣法律规定,最终从夫妻共同债务这一案件要点切入,提出夫妻一方举债未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的,不应作为共同债务处理,并结合证据充分阐述了这一观点。最终法院接受了承办律师的意见,判决我方当事人不用承担还款责任。该案为社会民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保护自身权益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与预警,也为发生类似事件时,当事人该如何维权提供一定的思路。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东晟

首页                  服务范围

走进东晟           法律动态

东晟动态           律师答疑

合伙人               法律文书

电话:0519-86809558 / 86808208

传真:0519-86808208

邮箱:dongshenglawfirm@163.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劳动西路华景大厦1210号

关注我们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1 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21394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