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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晟律师三篇案例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奖
- 分类:东晟新闻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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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12月16日,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2016年年会在淮安举行。年会中,省律协领导公布了此前征集的《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二)》入选案例及获奖案例。此前,省律协刑委会主任薛火根带领刑委会秘书处及部分刑委会委员来常州召开来《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二)》案例评选会,本次案例评选的目的是展现我省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成就与执业风采,同时也是为了促进我省律师刑辩业务能力的提升。本次案件征集活动
东晟律师三篇案例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奖
【概要描述】12月16日,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2016年年会在淮安举行。年会中,省律协领导公布了此前征集的《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二)》入选案例及获奖案例。此前,省律协刑委会主任薛火根带领刑委会秘书处及部分刑委会委员来常州召开来《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二)》案例评选会,本次案例评选的目的是展现我省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成就与执业风采,同时也是为了促进我省律师刑辩业务能力的提升。本次案件征集活动
- 分类:东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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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2-20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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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2016年年会在淮安举行。年会中,省律协领导公布了此前征集的《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二)》入选案例及获奖案例。
此前,省律协刑委会主任薛火根带领刑委会秘书处及部分刑委会委员来常州召开来《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二)》案例评选会,本次案例评选的目的是展现我省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成就与执业风采,同时也是为了促进我省律师刑辩业务能力的提升。本次案件征集活动共征集全省案例130余篇,经过精心筛选,仅有88篇案例入选。
本所提交的三篇案例均入选优秀案例!马鹏飞律师撰写的《胡某某受贿案——正当经济往来不属于受贿》、聂荣华律师撰写的《张某某滥用职权案——从控方有罪的视角下探寻免于处罚的情节》、潘芳英律师撰写的《汤某某贩卖毒品案——从控方证据对比分析寻找突破口》均被评选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马鹏飞律师获奖后表示:“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要注意细节,细微之处的差别往往决定整个案件的走向、定性。唯有关注细节、抓住细节,才能准确把握整个案件,找到案件的突破口,维护好委托人的合法权利。”潘芳英律师也表示:“刑事案件中细节尤为重要。但同时也要准备好应讼方案,在尊重法律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权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立下所规,每一个刑事案件都要内部通案,承办律师在事务所例会上将基本案情、辩护思路、争议焦点进行讨论,对法庭上可能发生的交锋进行预演,确保每一个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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